huiyuangc.com-被调教的少妇雅芳1一19,婷婷色中文字幕综合在线,亚洲日韩一区精品射精,玩弄人妻少妇500系列视频

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如何辦理離婚

時間:2024-11-11 作者 :admin

丈夫(或妻子)突然離家數年,一直聯系不上,或者下落不明。此種情形如何辦理離婚?這確實是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疑難問題。有很多法院干脆不予立案受理,因法官對這種案件不好作出判斷:

1.原告總是做對自己有利的陳述,是否真下落不明,法院無法查清;

2.下落不明并不表明他死亡,如果判決離婚會有很多后患。(1)人身關系問題;(2)財產處理麻煩;(3)子女撫養權問題。

3.有可能夫妻雙方逃避債務或規避法定義務。

盡管如此,但根據法律規定,這種情況明確屬于法院受案范圍,法院不能以被告不知何處,沒有真實準確的住址不受理,也不能以未宣告失蹤不受理,這不是受理的障礙,只是判決離婚情形。下面筆者簡單說一下,在此種情況下,如何辦理離婚。

第一,要確定起訴的管轄法院。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的相關規定,一方提起離婚,只要被告下落不明,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。

但對于“被告下落不明”的界定,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,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,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:

1、一方親戚或雙方親戚,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;

2、原、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;

3、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;

對派出所和村(居)委會的證明,因基層組織與被告的居住、生活最為緊密,有能力獲知被告的去向,且無個人情感因素,對其證明的效力,法院基本會采信相信。

第二,應訴材料的送達方式。由于離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,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達。離婚案件公告送達的方式,通常采取的是通過報紙公告和當地張貼公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,這樣更有利于保護被告的權利。

最后,案件的判決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其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。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,應當從婚姻基礎、婚后感情、離婚原因、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。作為配偶的一方應當知道另一方的去向,如果不讓對方知道自己在何處,夫妻之間的各項義務也就無法履行,夫妻關系形同虛設,更談不上有何夫妻感情。

雖然如此,司法實踐中,對于一方下落不明的離婚案件,法院第一次也不會輕易判離婚,而是給雙方一個緩沖的機會。一般會建議起訴方先宣告失蹤,然后再起訴離婚或等到下落不明達到四年直接宣告死亡,那么婚姻關系就自動終止,無需離婚了。如果這兩個辦法當事人都不接受,就會建議當事人撤回對財產、子女的請求(好處是他可以隨意處置)。如果當事人還不同意,法院很可能會駁回訴訟請求。

那么這時候,當事人還想離婚,怎么辦呢?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1079條之規定,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滿一年,當事人可以再次向原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了。


【法規鏈接】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
(一)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;(二)有明確的被告;

(三)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
(四)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,公告送達。自發出公告之日起,經過六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

公告送達,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,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十六條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:

(一)下落不明滿四年的;

(二)因意外事件,下落不明滿二年的。

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,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,申請宣告死亡不受兩年時間的限制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,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
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如果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:

(一)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;

(二)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

(三)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;

(五)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蹤,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
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,雙方又分居滿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
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